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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28因素法崗位評價過程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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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崗位評價
第一節 崗位評價方法
五、28因素法崗位評價
(二)28因素法崗位評價過程
28因素法崗位評價過程如圖3-2所示。
28因素法崗位評價主要包括準備階段、培訓階段、試打分階段和評價階段4個階段。
1. 準備階段
28因素法崗位評價準備階段工作主要有:
(1)清崗、列出崗位名稱清單
根據各種崗位評價方法特點及適用范圍,確定公司需要28因素法進行崗位評價的崗位清單。
(2)完善崗位說明書
完善需要評價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對崗位工作內容、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及任職資格等方面進行修改、完善。圖3-2 28因素法崗位評價過程
(3)評價前的準備工作
評價前的準備工作主要是組建專家組和操作組,崗位評價操作組由主持人、工作人員和后勤人員組成。
1) 主持人
崗位評價的整個過程需要有一個員工認為公正、客觀、對崗位評價工作十分了解的主持人。主持人在主持過程中負責宣讀崗位說明書、宣布打分結果、組織專家討論評價結果是否合理、組織專家在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進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主持人不參與打分。
崗位評價主持人最好由公司外部人員擔任,比如咨詢公司顧問或其他單位人力資源負責人。值得注意的是,不能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擔任主持人,以免高層權威影響專家打分的獨立性。
2) 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負責協助主持人、專家組成員工作,負責及時進行數據統計,及時統計出各崗位評分結果,包括均值、方差、離散分布等。
3) 后勤人員
后勤人員負責協助其他操作組人員和專家組工作,包括原始數據的錄入、表單的復印、收發等。
4) 專家組成員
專家組成員負責根據崗位評價因素,客觀地對所有崗位的有關因素進行評分。
專家組成員構成應該能夠代表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專家組成員應該對公司的經營運作有非常清楚的了解和理解,同時能客觀、公正地看待各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在公司內部專家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同行業其他單位有關專家。
專家組成員一般為9~15人。人數過多會使數據統計處理工作量太大,人數太少會導致統計結果不可靠。
2. 培訓階段
培訓階段主要包括討論確定評價方案的因素設計和權重分配、對專家組成員進行崗位評價培訓、與專家組成員討論選擇確定標桿崗位、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等。
(1)討論確定評價方案的因素設計和權重分配
這是崗位評價非常重要的一步,通常由外部服務機構或者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者提出因素設計方案,該方案在全體專家成員充分討論、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形成最后方案。
崗位評價因素包括崗位責任因素、知識技能因素、崗位性質因素和環境因素4個方面,一般情況下,崗位責任、知識技能、崗位性質占有比較多的分數,環境因素占有比較少的分數。經常采用的方案是:崗位責任因素375分,知識技能因素375分,崗位性質因素200分,工作環境因素50分。一般情況下,不必調整大類因素總分分配。
因素設計主要包括3個步驟:
1) 逐一討論確定每大類各小項因素設置是否必要,是否需要剔除一些因素,是否還有需要添加的其他因素;
2) 討論各小項因素分值分配;
3) 確定各小項因素評價分數以及標準設定,如表3-7所示。表3-7 崗位評價因素分值及評價標準
(2)專家組成員、操作人員進行崗位評價培訓
對專家組成員以及操作人員進行崗位評價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評價的一些基礎知識、崗位評價流程、崗位評價注意事項等各方面。
專家組成員各自獨立進行崗位評價,除非征得主持人同意,否則不可互相討論。在提出問題后,由主持人負責主持大家進行討論。
專家組成員應該準時參加崗位評價培訓以及崗位評價試打分、正式打分、重打分等各環節工作,不得缺席或請他人頂替,以保證整個評價過程的一致性。
為保證評價過程的正常進行,在崗位評價試打分、正式打分、重打分等過程中,所有專家組成員和主持人不得離開現場,不得接聽手機等。
(3)與專家組成員討論選擇確定標桿崗位
標桿崗位一般是公司各層面有代表性的崗位,最好能分布到各崗位序列和崗位層級,一般選擇非常重要、比較重要、不很重要的中層和基層管理崗位以及典型技術崗位各一個。
3. 試打分階段
在正式進行崗位評價前,應先對標桿崗位進行試打分。標桿崗位試打分的過程也是專家們對28因素統一認識的過程,在此應確定以下有關內容:
(1)相對標準差的大小
相對標準差指各因素評分的標準差與平均分值的比值,根據經驗數據,相對標準差一般不應超過30%。如果相對標準差超過30%,該項因素就應該重新打分。
(2)平均值是否合理
平均值指各標桿崗位的評分統計結果,一般去掉一個最大值,去掉一個最小值。如果專家組半數以上成員認為標桿崗位的評分結果不夠合理,則該崗位全部或部分因素應重新打分,這時,對這個崗位比較了解的專家應充分發表意見,糾正不正確的認識,重新評價可以超過兩次,直到取得一致意見。
對標桿崗位試打分的目的在于,基本確定公司分值分布的趨勢,在正式打分階段,要參照標桿崗位的打分,進行相對比較,因此標桿崗位評價要準確。
4. 評價階段
評價階段是崗位評價的主體階段,一般需要耗費比較長的時間。崗位評價一般以部門為序進行,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依次進行崗位評價。
崗位評價過程如下:
(1)崗位介紹
由主持人宣讀將要被評價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專家組打分
由專家組成員根據崗位說明書單獨對各崗位進行評分。
(3)評分數據的處理
由操作組成員對評分數據進行錄入、處理。
(4)重打分
如果某崗位某項因素評價結果的相對標準差較大,則該項因素應重新打分;如果某崗位需要重新打分因素過多,則整個崗位須重新打分。重打分之前,對這個崗位比較了解的專家組成員應充分發表意見,以糾正不正確的認識。重新評分不超過兩次,并以最后一次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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