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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責權利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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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項目管理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責權利第二十二條 項目經理部應定期召開項目經理部會議及例會并做好相關會議記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應及時參加公司有關會議以及例會。
第二十三條 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以及其他人員的崗位職責、職權、任職條件見《崗位說明書》。
第二十四條 項目經理(或委托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應按時參加公司績效考核工作會議,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項目經理部成員的績效考核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績效考核工作,項目經理要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 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負責對項目部除項目主辦會計、項目出納崗位外所有人員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前應征求被考核者直接領導的意見和建議,不能以不了解情況對考核出現的問題尋找借口。
第二十六條 項目主辦會計、項目出納崗位績效考核工作由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
第二十七條 項目材料主管、項目材料員崗位績效考核工作由采購管理部和項目管理部共同負責。
第二十八條 項目設備主管崗位績效考核工作由設備管理中心和項目經理部共同負責,設備管理中心其他在項目上人員考核由項目設備主管和項目副經理負責。
第二十九條 除崗位說明書中規定的權利外,項目經理還有以下權利:
1.有權決定總價X萬元以內并且單次支付2萬元以內的施工工程款支出,總價X萬元及以上或單次支付X萬及以上施工工程款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項目管理部、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支付。
2.有權決定總價X萬元以內并且單次支付2萬元以內的施工租賃費支出,總價X萬元以上或單次支付X萬以上的施工租賃費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準后支付。
3.有權決定總價X萬元以內并且單次支付X萬元以內的施工材料支出,總價X萬元以上或單次支付X萬以上施工材料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項目管理部、采購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準后支付。
4.有權決定總價X元以內固定資產購買支出,總價X元及以上固定資產購買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項目管理部、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支付。以上購買的物品必須按公司有關制度及時辦理驗收、建帳、立卡等各種手續,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5.有權決定總價X元以內并且單價X元以內的低值易耗品支出,總價X元以上及單價X元以上低值易耗品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項目管理部、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支付。
6.有權決定總價X元以內并且單價X元以內的備品備件及小型機具購買支出,總價X元以上及單價X元以上購買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設備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支付。
7.有權決定總價X元以內并且單價500元以內的試驗儀器設備、測繪儀器購買支出,總價X元以上及單價X元以上購買支出由施工項目部提出申請,經公司技術質量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支付。
8.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項目部人員的聘用方案,有權解聘各部門負責人級以下人員(項目主辦會計、項目出納、項目材料主管、項目材料員除外)。但必須先聘用本單位、本企業的在職人員;雇用臨時工時,需向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上報用工計劃、管理辦法等,待批準后方可實施,勞務協作隊伍必須按照程序報批方可使用。
9.有權按照有關的規章制度對違紀員工進行處罰。
第四章 目標管理及獎懲管理
第三十條 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對項目經理部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項目責任目標的形式可因工程的大小,技術含量高低,施工難易程度、標價優等或薄劣等情況不同而不同,根據各個項目實際情況,可采用利潤、標后預算成本、可控成本、材料消耗定額、費用定額等多種經濟指標。
1、利潤指標:考核項目的實際利潤;
2、標后預算成本:綜合考核項目運作成本控制能力;
3、可控成本:即通過項目部自己主觀努力能夠控制的那部分成本,如某些成本項目部無法控制則應進行調整,比如材料費考慮材料價格變化的影響,機械費用設備日常維護修理費用扣除等。
4、材料消耗定額:在施工主材由公司統一采購的情況下,由于材料價格項目部無法控制,因此主要考核材料消耗數量。
5、費用定額:對項目某些費用設定定額,不許超支。如其他直接費、辦公費、招待費、差旅費、通訊費用、食堂伙食費等。
6、雙方協商同意的其它形式。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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