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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體系八大缺陷之五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9-0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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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核指標定義不準確,存在諸多缺陷
績效考核指標定義應非常準確,而且績效考核數據能夠獲取并且能夠依據評價標準進行衡量。在績效考核實踐中存在缺陷的績效考核指標比比皆是,尤其是各種比率的績效考核指標,往往分母不存在,甚至有些指標分子、分母都不存在。某公司考核財務人員的指標“核算失誤率”分母就無從獲取,即使分子數值可以得到,但若得到完全準確的失誤次數也非常困難。很多公司考核職能部門工作習慣使用“部門工作計劃完成率”這個指標,事實上,工作計劃完成率是很難定義和計算的,這個指標的使用隨意性很大,即使公司基礎管理水平非常高,想準確的計算也很困難,關鍵問題是不同的工作性質不一樣,重要程度不一樣,按這個比率來算是沒意義的。
上述指標缺陷比較明顯,而下面所述的考核指標缺陷就不是非常明顯了,只有通過仔細分析才能發現。
某省煙草公司對地市煙草公司考核,有一個重要指標就是需求預測準確率,抓好需求預測工作是實現“消費者至上”企業核心價值觀的體現,“按需求組織貨源”是煙草公司近幾年的重點工作。因此很多公司將“需求預測準確率”作為核心考核指標,但經過多次探索實踐,發現得到這個指標的真實數據太困難了,幾乎不可能。
最初這個考核指標定義是用年初預測數量與零售戶實際訂單比值來計算,經過幾個考核周期發現,各個市局需求預測準確率50%都達不到。問題原因是,緊俏煙供不應求,在分配貨源的時候一般是根據零售戶訂貨數量打一折扣。問題就在這里,一旦零售戶發現自己的訂貨不能完全滿足,就必然會多下訂單,以便打個折扣后還能滿足自己的實際需求。從這里就可以發現,如果按照這個定義,需求預測準確率達不到50%很自然了,原因實質就是零售戶實際訂單數量并不是零售戶的實際真實需求數量。
該省局經過幾個考核周期后發現了這個問題,及時將考核指標定義進行了修訂,“需求預測準確率”用年初預測數量與零售戶實際購進量比值來計算,這樣“需求預測準確率”大大提高,但這個指標已經失去意義了,因為往往存在這種情況,零售戶的訂單不能得到滿足,實際購進的數量大大低于實際需求,因此用這個指標考核市局公司的時候,公平公正性更受到質疑。經過幾個考核周期的折騰,該省最終放棄了這個考核指標。
本文內容摘自趙國軍著《績效管理方案設計與實施》,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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