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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計量業務支付管理辦法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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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項目管理部部分
五、水木知行計量業務支付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證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掌握工程計量情況,及時計量,盡快獲得業主的計量批復,盡快結算,及時回款,以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務部、項目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在工程計量支付工作中分別承擔相應責任,須及時處理各自部門所負責的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項目。
第四條 計量單確認:
1、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進度及完成量編制計量單,將計量單交給監理簽字確認;
2、在監理確認并經業主審批后,項目經理部將獲得經監理及業主確認反饋的一份計量單;
3、項目經理部應立即將經確認的計量單報項目管理部一份備案。
第五條 計量批復:
1、項目經理部應派人向業主催辦計量批復;
2、公司項目管理部根據項目經理部需要,配合項目經理部催辦計量批復;
3、在業主對計量批復后,項目經理部將取得由監理轉交的批復。
4、項目經理部應立即將批復轉交項目部財務人員并報項目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催款與核算
1、項目經理部財務人員應根據業主批復的中期支付證書,開具財務收據或到稅務部門開具發票、完稅憑證,并據此與到業主處催款結算,并按計量與批復進行核算。
2、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財務部根據項目經理部的需要,派人協助項目經理部向業主催款。
3、在業主代扣、代付部分款項時,項目經理部應向其索取收款單位正規發票。
4、項目經理部應將核算結果報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財務部及項目管理部備案。
第七條 本辦法由項目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 項目管理部負責本辦法的修改。
第九條 本辦法總裁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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