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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工程項目承包管理辦法——議標操作實施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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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項目管理部部分
四、水木知行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議標操作實施第三章 議標操作實施
第十二條 項目經理部負責議標承包隊伍的選擇,項目管理部負責向項目經理部提交承包方檔案資料,以保證承包隊伍選擇的質量。
第十三條 項目經理部應首先在合格承包方名單中選擇承包方,其他承包方的選擇應報公司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第十四條 承包單價不能超過招議標小組會議制定的議標底價,若出現無人議標的情況,項目經理部應將情況上報項目管理部,項目管理部負責組織召開招議標小組會議再次研究決定議標價格。
第十五條 承包單價可低于招議標小組會議制定的議標底價,項目經理部應將情況報項目管理部備案。
第十六條 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一式四份,財務審計部、項目管理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留一份,承包方保留一份。
第十七條 項目管理部負責提供議標的合同文本格式,項目經理部負責草擬議標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經項目管理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簽訂。
第四章 招議標注意事項
第十八條 在招議標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一般情況下,分包項目的中標隊伍必須在開工前一個月確定;
2、被選中的承包方,應盡量保持施工的連續性;
3、對于招標項目,每個承包項目一般參加投標的承包方不得少于三支。
第五章 承包項目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項目經理部是承包方的日常管理部門,必須按照承包項目明確相應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承包方的施工、質量、安全、生活、簽證等合同管理事宜。
第二十條 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具體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依據承包合同的要求監督承包方的履約行為,一旦發現承包方不能履約或不能滿足規定要求,須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承包方有關人員進行核查,經確認后,報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同時書面通知承包方進行整改或辦理合同解除事宜。
第二十一條 在工程正式開工前,各承包隊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任務的簽發由項目經理部,按合同規定的任務,根據招投標文件、設計圖紙以及公司確定的承包單價,按設計工程量簽發承包合同和工程任務單。承包合同和工程任務單一式五份,一份存根、一份交項目部財務、一份交質檢部門、一份交公司項目管理部、一份交承包人。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項目未簽訂施工合同的,不得開工;只有經過招議標承攬到工程的承包方方可進場。
第六章 工程項目結算
第二十三條 工程驗收工作由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技術部門和質檢部門負責,質檢部門根據工程任務單的項目和承包隊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和工程質量情況,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每月進行一次驗收工作。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不準超出設計工程量。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質檢部門不予驗收。工程驗收單一式五份,保存單位同上。
第二十四條 在每月計量支付完成后,各承包隊憑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任務單和每月的工程驗收單,報項目經理簽字核準后開具結算單;由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項目管理部、財務審計部、分管領導根據備案的承包合同、工程任務單、工程驗收單等對結算單進行審核,報總裁審批。工程結算單必須通過公司審批后,各承包人憑據此結算單和稅務發票方可到項目部財務審計部門辦理結算手續。項目部需及時將各承包隊的結算單上報項目管理部及財務審計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 為加強對承包隊的管理,保證所簽定合同的嚴格執行,對各承包隊實行繳納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制度,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項目經理部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1、履約保證金按所承擔工作量的X繳納,專戶存儲。待工程交工后一次返還。特殊情況可經公司總裁批準免除。
2、質量保證金按所承擔工作量的X扣留,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結清。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項目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項目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修改。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總裁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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