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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前期準備(一)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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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項目管理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前期準備(一)第五章 項目前期準備
第三十六條 項目部組建后,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承包投標標底和承包議標單價確定、合同交底、現場準備、物資準備、設備準備、技術準備、項目管理制度建設及施工隊伍準備。
第三十七條標后預算做出后,在項目經理部的協助下,由項目管理部負責制作分包意向書,分包意向書經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后,召開招議標小組會議討論。由公司招議標小組最終確定各項承包工程采取招標還是議標等方式。對于招標項目由小組確定標底,對于議標項目由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議標小組確定承包底價,確定后項目經理部無權更改。
第三十八條 項目管理部負責組織人力資源部、技術質量部、安全生產部、采購管理部、設備管理中心、財務審計部、綜合管理部等部門根據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有關要求及施工合同要求對項目部以會議的形式進行交底。項目管理部負責作好會議記錄。
第三十九條 項目管理部交底內容:
1、工程項目前期開發的有關情況;
2、對業主的有關承諾與主要條款的內容說明;
3、合同條款的主要內容、合同執行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合同風險分析及對策;
4、經營開發部在投標過程中的操作情況與思路;
5、項目預期受益的設想;
6、項目部制度建設的要求;
7、工程項目主要進度目標;
8、施工隊伍配備要求。
第四十條 人力資源部交底內容:
1、項目班子的組成;
2、介紹項目部的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情況;
3、項目人員調動手續的要求。
第四十一條 技術質量部交底內容:
1、工程質量管理目標及質量要求;
2、實現工程質量目標的措施;
3、工程中項目經理部技術管理的要求;
4、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5、組建項目試驗室的有關要求;
6、試驗儀器設備以及測繪儀器使用、保管、采購有關說明。
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部交底內容:
1、工程安全目標及注意事項;
第四十三條 采購管理部交底內容:
1、項目設備采購的有關要求;
2、物資材料及周轉性材料的準備情況及要求;
第四十四條 設備管理中心交底內容:
1、機械設備的配置情況及要求;
2、機械設備管理的有關要求。
第四十五條 財務審計部交底內容:
1、項目支出審批權限;
2、財務會計有關要求。
第四十六條 綜合管理部交底內容:
1、辦公用品采購的有關要求;
2、項目后勤保障的相關要求。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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