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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入職培訓管理辦法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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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二部分 人力資源部部分
六、水木知行入職培訓管理辦法
入職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新員工。
第二條 每位新員工均須參加公司舉辦的入職培訓,接受公司系統化的教育,從而加深對公司了解,適應公司的組織文化;了解本部門和相關部門職責,掌握本崗位的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盡快適應工作環境以提高工作績效。
第三條 新員工培訓分為入職教育和上崗培訓兩部分,入職教育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實施。上崗培訓由員工所在部門或項目部負責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監督控制。
第四條 入職教育應在報到后X天內完成,上崗培訓應在入職教育合格后X天內完成。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應將入職教育和上崗培訓情況記入員工培訓檔案。
第六條 入職教育目的是使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增加對企業的認同感。
第七條 入職教育內容: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文化、公司組織與歷史沿革、公司發展戰略、管理規范、基本禮儀、質量意識、安全意識、團隊意識等。
第八條 上崗培訓是新員工所在部門或項目部組織的,為保證新員工能基本勝任崗位要求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所進行的培訓。
第九條 上崗培訓內容:本部門和相關部門情況介紹、本崗位職責職權以及關鍵績效指標、本崗位基本專業知識、本崗位所需管理技能、專業技能和操作技能、本崗位工作程序和方法講授、工作中應該注意事項等。不同的崗位可以有不同的側重點。
第十條 上崗培訓結束后,由新員工所在部門或項目部負責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要在試用期內再次接受培訓,再次培訓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 對于校園招聘大學生的培訓納入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管理實施。
第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三條 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此辦法的修改。
第十四條 本制度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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