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 培訓管理制度——培訓評估、培訓費用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21-04-28 11:42
-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二部分 人力資源部部分
四、水木知行培訓管理制度——培訓評估、培訓費用第五章 培訓評估
第十四條 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效果,培訓效果還要在實際工作中進行檢驗。
第十五條 培訓評估要從培訓效果、重新培訓需求兩個方面來進行。培訓效果是指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重新培訓需求評估則決定受訓人員是否需要重新接受培訓。
第十六條 評估的形式包括問卷式評估、考卷式評估、實際表演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總結研討等多種方式。公司統一培訓和部門內部培訓的評估問卷可參見《××集團培訓工作評估表》
?公司統一培訓: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門監督學員在員工培訓簽到表簽到。培訓考核可采取培訓講師提供試題對受訓者進行考試和對受訓者平時考勤進行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部門內部培訓: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受訓者進行考核,考核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考勤、筆試等)。培訓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將考勤表和考核記錄上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記入培訓檔案。
?員工外派培訓:根據培訓項目,可采取實際表演式、實際工作驗證、總結研討等多種方式進行評估。并將評估記錄記入培訓檔案。
第十七條 培訓記錄由人力資源部整理、存檔。人力資源部應建立公司培訓檔案和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資料由相關部門統一收集、統一保管。
?公司統一培訓:人力資源部要對授課過程進行記錄,保存培訓的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像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制作員工培訓記錄。
?部門內部培訓:培訓項目負責人應將培訓資料(培訓人員、培訓教師、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考核結果)、培訓總結報告提交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
?員工外派培訓:員工應將培訓資料向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并將培訓資料提交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以便相關人員傳閱。培訓結束后,員工應于返回公司七日內將培訓證書、培訓總結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對于沒有培訓證書的培訓項目,需要實際工作驗證式評估的,由部門負責人對受訓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記錄報人力資源部。
第六章 培訓費用
第十八條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經費用于公司各項培訓,人力資源部在編制年度培訓計劃時編制培訓預算。培訓經費專款專用,不能用于其它用途。
第十九條 預算內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支付。
第二十條 員工外派培訓期間發生的學費、報名費、資料費、教材費等,應首先由受訓者支付,培訓結束經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人力資源部考核合格后準予報銷。對于外派培訓期間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公司參照出差標準予以報銷。
第二十一條 外派培訓人員應返回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公司后及時將培訓資料、培訓總結、培訓證書交人力資源部,培訓費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銷(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報銷)。更詳細內容請見趙國軍老師最新著作《管理核能》:如何以及激勵及績效促進企業發展一書。
京東圖書購買鏈接
當當圖書購買鏈接
有關薪酬設計以及績效考核內容請見趙國軍老師著作《薪酬設計與績效考核全案》(第三版),該書已累計印刷30余次。
京東圖書購買鏈接
當當圖書購買鏈接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 上一篇:3.4 培訓管理制度——培訓需求與計劃、培訓實施 下一篇:3.4 培訓管理制度——受訓者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