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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會議管理制度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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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一部分 綜合管理制度部分
六、水木知行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議根據重要程度、決策事項的不同分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例會、績效考核工作會議、各部門會議等。
第三條 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會議決策內容以及召開辦法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相關管理制度。
第四條 總經理辦公會:
?參加人員為公司總經理、相關副總經理、相關部門的部長、相關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等;
?總經理辦公會議主要解決公司生產經營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和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會議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所有成員都應發表各自的觀點以利于作出正確決策,公司總經理應與班子成員充分討論,最后由總經理決策(應由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的重大事項除外)。
?各部長、項目經理應在會前詳細準備發言提綱,內容包括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存在的問題、問題的癥結以及建議解決方案等。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經理)負責主持,其他參加人員負責會議議題的準備。
第五條 總經理辦公例會:
?每個季度第X個星期X召開。
?參加人員為經營班子成員、各部部長、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等;
?會議內容包括公司上一季度工作總結、下一季工作計劃;各部門、項目部要對上一季度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制訂下個季度的工作計劃;
?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評價;對公司的一些重大決策進行貫徹執行等。
?其他需要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事項
第六條 績效考核工作會議的召開時間、參加會議人員、會議議題等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條 部門例會。各部門于每月定時召開各自部門的工作例會,由部門部長主持,部門內部所有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內容主要包括總結匯報本部門及各崗位上周工作情況;制訂下周的工作計劃;傳達公司有關精神,并就本部門的一些重大事項做出決定。
第八條 會議通知:
?除總經理辦公例會外,其它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所有參會人員,總經理辦公例會無須正式通知。
?若規定或通知參會人員不能參加,須提前X小時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請假;
?由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綜合管理部正式發文召開的會議,若規定參會人員不能參加會議須于會前X小時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 會議準備:
?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須準備好會議發言,如有提交會議討論的議案,須提前兩天將議案以書面形式交綜合管理部;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準備會議議程、議題、落實會場、安排座位、通知等具體事項;
?各部門自行組織的會議由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條 會議上審議的各部門計劃,如有修改,各部門負責將新計劃于會議結束后X小時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綜合管理部,并按照新擬定的計劃執行。
第十一條 會議紀要與決議。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后X天內要完成會議紀要。如會議形成決議,各與會人員須在會議決議上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本辦法的修改。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行。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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