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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設計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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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確定工作結果和核心行為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8-03-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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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績效考核設計
第二節 關鍵業績考核指標設計
二、關鍵業績考核指標設計過程
1. 確定工作結果和核心行為要堅持的原則:
(1)價值增值原則
工作結果必須與組織目標相一致,工作結果的實現應有利于組織目標的實現,核心行為一定要選擇主要流程關鍵控制節點行為,這個行為一定要在組織的價值鏈上能夠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增值作用。(2)結果優先,兼顧過程控制
如果工作結果可以定義和衡量,那么就應該選擇工作結果作為考核指標;當工作結果難以衡量或獲取成本很高時,可考慮選擇工作過程中的核心行為作為考核指標。例如對研發人員的考核激勵問題,研發價值不是當時就能準確判斷的,研發結果的價值要在產品市場上得到檢驗,這種情況下,選擇結果指標就是延遲指標,這種指標可以對研發人員進行長期激勵,但不能解決及時激勵的問題。為了達到激勵的及時效果,還要增加一些過程指標進行考核,比如技術先進性、技術可行性、技術資料的質量以及技術文檔的質量等。對于一個高科技企業而言,研發工作是一項持續進行的活動,如果一個研發人員的工作能夠為后續的研發帶來有價值的經驗或教訓,那么這樣的工作都能給企業帶來增值的行為。
當工作結果確定后,每個工作結果都對應著一個結果指標;當關鍵行為確定后,每個關鍵行為亦對應著一個過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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