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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9-12 20:55
- 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算出日薪與時薪后,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基本工資為1600/21.75=73.56/8=9,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更多hr管理知識文章請瀏覽水木hr361人力資源管理網----HR管理經驗目錄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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