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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部內部管理(二)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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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項目管理部部分
一、水木知行工程項目管理制度——項目部內部管理(二)第七十三條 項目的安全管理
1、項目必須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實行安全負責制,項目經理為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做到責任明確層層把關。
2、堅持安全工作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使安全工作做到制度化、經常化。
3、對各種車輛、機械設備執行定機定員,所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任何人員無證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4、在施工路段、便道及交通要道,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在橋涵施工中,應設立必要路障及安全防護措施,確保過往車輛的安全。
5、在夜間施工必須設有照明設施,施工生活區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油庫、材料庫等重點部位夜間應安排專人值班。
6、項目經理部應對民用爆炸性物品加強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并且在現場專人管理,單獨存放,要求進出庫必須有嚴格的記錄和登記手續。
7、項目部在工地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帶離施工工地,一經發現有私藏、偷竊爆炸物品者,經查實后,將交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8、在施工過程中,一但發生各類事故,項目經理要迅速作出處理,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盡量減少損失,把不利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之內。并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公司和有關部門,不得隱瞞。必要時要保護現場,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因項目主管人員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責任,而引發的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2)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設備,或在工程施工中不執行工藝要求,粗制濫造,偷工減料、偽造施工記錄而造成事故。
3)發生事故而隱瞞不報,在調查過程中又不如實匯報實情。
第七十四條 技術質量管理
1、項目領導必須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以對國家、對人民、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妥善處理好發展速度、經濟效益與工程質量的關系,把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領導,強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2、加強員工隊伍的質量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職工的質量意識。
3、項目實行項目總工負責制,項目總工對項目的技術、質量工作全面負責。在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前提下,由項目總主持制訂質量目標和包括內部自檢體系等質量保證措施并付諸實施。
4、項目在技術、質量管理方面必須做到
1)所有技術人員都要熟悉掌握設計文件和圖紙,對設計意圖、設計標準、工程地質等重要技術資料了如指掌;
2)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認真按照技術要求與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管理;
3)優選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定額;
4)建立與工程相適應的試驗室;
5)搞好計量測量,并做好原始記錄;做好施工日志;
6)按時提供工程清算和交竣工必備的文件、資料;交工后,搞好技術總結;
7)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表彰和獎勵質量有功的技術人員。
第七十五條 材料管理
1、項目材料管理實行材料統一供應的原則。一般情況下,施工材料瀝青、水泥、砂石、灰土等大宗施工材料由公司統一訂購。特殊情況,因工程項目所在地點原因,項目部需要外購上述材料、項目經理部應提出書面報告,經過公司批準后方可執行。
2、對于處于設備管理中心拌和站輻射半徑范圍內的施工項目,瀝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水泥穩定沙礫、灰土穩定基料等施工材料由拌和站加工并負責運輸。
3、對于遠離設備管理中心拌和站輻射半徑范圍外的施工項目,材料由采購部項目材料主管負責采購并運輸到施工地點,由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建立拌和站,并提供瀝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水泥穩定沙礫、灰土穩定基料等施工材料。
4、對于項目上所需其他材料,由項目材料主管負責采購。
5、材料進場時試驗工程師要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材料試驗,機械性能試驗,項目材料主管應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不允許進場。
6、材料進場后,要進行嚴格的計量和檢驗,并辦理入庫手續。使用材料要辦理出庫手續。
7、項目材料主管負責現場材料的使用、保管,并定期在項目主辦會計的監督下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
8、采購人員要對自己所采購的材料負責到底,嚴防假冒偽劣產品,若玩忽職守,循私舞弊,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 配件及小型機具管理、試驗儀器設備管理、測繪儀器管理
1、對于項目上所需機器備品備件及小型機具、由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項目設備主管負責采購并分發。對于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由項目設備主管負責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管理臺帳并進行實物管理,項目結束后向設備管理中心進行移交。
2、對于項目上所需測繪儀器采購,由測量工程師負責采購并分發,對于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由測量工程師負責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管理臺帳并進行實物管理,項目結束后向技術質量部進行移交。
3、對于項目上所需計量儀器、試驗儀器設備采購,由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試驗工程師負責采購并分發,對于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由試驗工程師負責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管理臺帳并進行實物管理,項目結束后向技術質量部進行移交。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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