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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采購管理制度——價格、質量監督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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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六部分 采購部部部分
二、水木知行采購管理制度——價格、質量監督第四章 價格監督
第十二條 加強對采購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的監督,各級管理者對其審批的物資采購負有審查、監督責任。
第十三條 機關各部、各項目部自行采購材料后,詳細制表,報采購部,采購部對各項目部自行采購的材料實行價格總監督,嚴格控制采購成本。
第十四條 申請采購單在總經理最后簽批后,財務部對需采購的物資事前進行價格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采購部要在上級審核的價格內進行采購。
第十五條 采購后財務部對采購的主要物資的單據價格進行再審核。發現未在審核價格內進行采購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由主管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財務部要及時了解、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市場價格,對其審核的物資采購價格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章 質量檢驗與監督
第十七條 嚴把進貨質量關,所購材料需要檢測試驗的,其質量以試驗部門做出的質量檢驗報告為準,做到每批材料都有檢驗報告單,對不符合試驗技術要求的材料,采購部要及時將情況上報主管領導,同時及時與供貨單位聯系處理或退貨事宜。對采購部購買的一切材料,各使用單位有權進行全面質量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采購部聯系,杜絕不合格的材料驗收入庫。
第十八條 對本公司不具備檢測條件的所購物資,可由試驗室委托相關外部單位進行檢測。大宗物資必須要求供貨單位出具由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的質量合格檢驗報告。
第六章 采購過程管理
第十九條 對需要招標采購的材料、機械設備,由采購部編制招標文件,由總經理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材料、機械設備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二十條 采購部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一條 材料、機械設備如需在外地進行考察訂貨的,由總經理決定并親自或委派分管負責人帶組前往。
第二十二條 采購部采購鋼筋、水泥、瀝青、沙石等大宗施工材料時,必須有采購部至少兩人參加談判定價,最終購買價由采購部會同主管領導商議決定。
第二十三條 采購部采購施工設備、實驗設備和測量儀器,在與供貨商談價時,必須有采購部和設備管理部或技術質量部人員參加談判定價,最終購買價由采購部會同主管領導商議決定。
第二十四條 一切外購的材料、機械設備,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采購部均應嚴格按批準計劃采購,如有變更或追加計劃,按書面通知執行。杜絕盲目購進物資,增加庫存。
第二十五條 分期付款采購合同簽定后,采購部每月初編制分期付款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完成后由采購部按審批程序辦理付款手續,完成分期付款。
第二十六條 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采購的一切物資,在最后一筆款支付前,采購部必須向供貨商索要發票,由采購部審核結算報財務部。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研發成果,版權歸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復制、轉載使用請注明來自水木知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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