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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項目人員調配管理辦法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21-04-2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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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二部分 人力資源部部分
二、水木知行項目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保證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項目部人員的合理調配,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承擔工程的項目經理部所有崗位人員的調配。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在項目人員調配及調配手續的辦理工作,公司其他職能部門負責配合、協助工作。
第四條 在優先選用公司內部員工的前提下,項目經理部有外部用工自主權,但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的審批。
第五條 項目部組建時人員的配備工作遵照《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項目經理部的班子成員及主要部門負責人要保持相對穩定,除特殊情況外,項目在竣工交驗以前不調動工作。
第七條 項目經理的調動由經營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提議,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八條 項目部負責人級崗位員工(不包括項目主辦會計)的調配,由項目部提議或該崗位員工所在部門部長提議,經另一方同意、經營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項目部主辦會計、項目出納的調配,由財務部提議,經營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項目部其他人員的調配,由由項目部提議或該崗位員工所在部門部長提議,經另一方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營副總經理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項目部和人力資源部要同時記錄項目人員上、下項目時間,月度績效考核時項目部要向人力資源部上交員工考勤表,人力資源部應核對員工上、下項目的時間,以便準確計算員工工資。
第十二條 項目人員到位
1、人力資源部將審批后的項目人員名單分別提供給員工所屬部門和項目經理部。
2、人力資源部按照確定后的人員安排調配人員,并辦理人員調配手續,開具項目人員調動單。
3、項目人員憑項目人員調動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位后,歸屬項目經理部管理。
4、項目完工后,項目經理部撤消,所有項目人員返回原抽調部門,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水木知行績效管理咨詢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辦法的修改。
第十五條 本辦法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更詳細內容請見趙國軍老師最新著作《管理核能》:如何以及激勵及績效促進企業發展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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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薪酬設計以及績效考核內容請見趙國軍老師著作《薪酬設計與績效考核全案》(第三版),該書已累計印刷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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