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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能力態度指標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8-23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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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如何構建績效考核體系
第二節 專家分析—選擇合適的績效考核方式
二、績效考核內容
(一)能力態度指標
1、能力指標
能力考核是考核員工在崗位實際工作中是否具備相應的能力,考核人根據被考核人表現的工作能力,對被考核人做出評定。
工作能力指標可選擇語言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談判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效率效果、組織實施能力、協調控制能力、創新能力、決策能力、計劃執行能力、領導激勵能力等。同樣可以對這些指標作出評分標準,例如解決問題能力評分標準如表2-2所示:表2-2
例如創新能力評分標準如表2-3所示:
表2-3
2、態度指標
工作態度是對某項工作的認知程度及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態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業績轉換的橋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能力向業績的轉化效果??己巳烁鶕豢己巳吮憩F的工作態度,對被考核人做出評定。
工作態度可選擇整理觀念、積極主動性、責任感、勞動紀律、忠誠度、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學習意識、團隊精神等。一般對這些定性指標做出評分標準,例如積極主動性、學習意識評分標準如表2-4所示,有了這些評分標準,直線上級領導就可以很方便的對下屬的工作態度逐項進行評價打分。
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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