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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重組利潤補償和鎖定期總結
- 發布人:admin 發布時間:2017-09-1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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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被很多投行人士稱為并購元年,并購市場也呈現井噴態勢,涌現出了很多創新的案例,值得我們總結和學習,本人試著總結一下關于并購重組中的利潤補償和鎖定期的安排,供大家一起學習參考,歡迎拍磚。
第一部分 利潤承諾與業績補償
一、相關法律法規
(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1年8月修訂)
第三十四條資產評估機構采取收益現值法、假設開發法等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對擬購買資產進行評估并作為定價參考依據的,上市公司應當在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后3年內的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相關資產的實際盈利數與評估報告中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對此出具專項審核意見;交易對方應當與上市公司就相關資產實際盈利數不足利潤預測數的情況簽訂明確可行的補償協議。
(二)證監會上市部常見問題解答(2010年08月02日)
問:重組方以股份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業績補償,通常如何計算補償股份的數量?補償的期限一般是幾年?
答:實務中,在交易對方以股份方式進行業績補償的情況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當補償股份的數量及期限:
1、 補償股份數量的計算
(1)基本公式
a、以收益現值法、假設開發法等基于未來收益預期的估值方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每年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截至當期期末累積預測凈利潤數-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凈利潤數)×認購股份總數÷補償期限內各年的預測凈利潤數總和-已補償股份數量
采用現金流量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重組方計算出現金流量對應的稅后凈利潤數,并據此計算補償股份數量。
此外,在補償期限屆滿時,上市公司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如:期末減值額/標的資產作價 > 補償期限內已補償股份總數/認購股份總數
則重組方將另行補償股份。另需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期末減值額/每股發行價格-補償期限內已補償股份總數
b、以市場法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的,每年補償的股份數量為:
期末減值額/每股發行價格-已補償股份數量
(2)其他事項
按照前述第a、b項的公式計算補償股份數量時,遵照下列原則:
前述凈利潤數均應當以標的資產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利潤數確定。
前述減值額為標的資產作價減去期末標的資產的評估值并扣除補償期限內標的資產股東增資、減資、接受贈與以及利潤分配的影響。會計師對減值測試出具專項審核意見,上市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對此發表意見。
補償股份數量不超過認購股份的總量。在逐年補償的情況下,在各年計算的補償股份數量小于0時,按0取值,即已經補償的股份不沖回。
標的資產為非股權資產的,補償股份數量比照前述原則處理。
(3)上市公司董事會及獨立董事關注標的資產折現率、預測期收益分布等其他評估參數取值的合理性,防止重組方利用降低折現率、調整預測期收益分布等方式減輕股份補償義務,并對此發表意見。獨立財務顧問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
2、補償期限
業績補償期限一般為重組實施完畢后的三年,對于標的資產作價較帳面值溢價過高的,視情況延長業績補償期限。
二、利潤補償典型案例
(一)利潤補償范圍
1、采用基礎資產法評估可以做利潤補償:
南京鈦白借殼ST吉藥(000545.SZ)、新洋豐肥業借殼中國服裝(000902.SZ)、新大新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300080.SZ),上述三家均為現金補償。
2、采礦權使用折現現金流量法需要做利潤補償:
(1)北京利爾發行股份購買資產(002392.SZ)
根據北京經緯出具的經緯評報字(2012)第449號《采礦權評估報告》,金宏礦業對應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預測凈利潤數分別為人民幣2,139.77萬元、2,951.97萬元、5,100.08萬元及5,073.33萬元。李勝男承諾,金宏礦業在 2013-2016四個會計年度截至當期期末累積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將不低于《采礦權評估報告》中金宏礦業對應的截至當期期末累積預測凈利潤。
3、母公司采用基礎資產法,主要經營性子公司采用收益法需要做利潤補償:
(1)ST太光吸收合并神州數碼(000555.SZ)
評估機構中同華分別采用市場法和資產基礎法對神州信息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評估,并最終選擇資產基礎法(本次評估中對為控股型公司的神州信息母公司采用資產基礎法進行評估,對神州信息控股的主要經營性子公司均采用收益法進行評估,神州信息整體資產仍以收益法作為主要評估方法)的評估結果作為評估結論。神州信息股東對標的資產未來三年(業績補償期或補償期)的盈利進行承諾并作出了可行的補償安排。
(二)利潤補償責任主體
1、交易對方全部承擔利潤補償責任
(1)華誼兄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300027.SZ)
交易標的全部股東承擔利潤補償責任。
2、部分交易對方承擔利潤補償責任
(1)掌趣科技發行股份購買資產(300315.SZ)
交易對方中宋海波、李銳、張潔、陳嘉慶、韓常春、澄邁銳杰承擔利潤補償責任,其余交易對方不承擔利潤補償責任。
(三)利潤補償方式
1、采用現金補償方式
(1)連環藥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600513.SH)
標的資產對應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實際盈利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不足上述2013年、2014年和 2015年聯環集團承諾的凈利潤數的,聯環集團應向聯環藥業利潤補償實施公告所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除聯環集團之外的聯環藥業其他股東進行現金補償。
(2)羅平鋅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002214.SZ)
若向榮礦業和德榮礦業2013年至2015年三年累計計算的、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總額未達到上述三年承諾的凈利潤合計總數, 即16,321.93萬元, 實際利潤數與承諾數的差額部分由泛華礦業以現金方式在羅平鋅電2015年年度報告出具之日起三個月內一次性補償予羅平鋅電。
2、分別設定現金補償與股份補償的條件
(1)宇順電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002289.SZ)
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完成后,在盈利補償協議所述利潤補償期內任一會計年度,如雅視科技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現凈利潤數額小于截至當期期末累積盈利預測數額,且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現凈利潤數額同截至當期期末累積盈利預測數額之差額小于該期累積盈利預測數額的10%(含10%),則林萌應將盈利預測數與實際凈利潤之間的差額部分以現金補足。
在利潤補償期內任一會計年度,如雅視科技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凈利潤數額小于截至當期期末累積盈利預測數額,且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凈利潤數額同截至當期期末累積盈利預測數額之差額超過該期累積盈利預測數額的10%(不含10%),則林萌應以股份方式向宇順電子補償前述差額部分。
3、補償方可選擇采取股份或者現金方式進行利潤補償
(1)同方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600100.SH)
各補償主體可以按本協議規定選擇本次全部以股份或全部以現金的形式向同方股份進行補償。補償主體在本協議項下向同方股份進行的各項補償(如有)的補償股份總數(以現金方式進行的補償應按照每股發行價格折合成股份計算)應以認購股份總數為限。
(四)利潤補償條件
1、對凈利潤率等其他業績目標做約定:
(1)華誼嘉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300071.SZ)
對霖漉投資承諾的東汐廣告業績目標
(a)凈利潤指標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東汐廣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2,605萬元、2,878萬元和3,189萬元;且每年凈利潤率不低于6%。
(b)應收賬款指標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東汐廣告①應收賬款周轉率不低于3次/年,且②
截止每年7月末,上一年度末的應收賬款回款率不低于90%,且③每年壞賬率不高于0.2%,且④全部股份解鎖前應收賬款回收率達到95%。
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收入×2÷(年初應收賬款余額+年末應收賬款余額);壞賬率=實際發生的壞賬÷當年應收賬款發生額。(后同)
(c)客戶指標
2013 年、2014年和2015年,東汐廣告①發生業務往來的客戶數量分別不低于15家、20家和30家,且②第一大最終客戶毛利潤占總毛利潤的比重分別不高于 50%、40%、30%,且③前三大最終客戶毛利潤占總毛利潤的比重分別不高于80%、70%、60%,且④直接客戶貢獻毛利潤占總毛利潤比重2013年及2014年不低于20%,2015年不低于30%。
毛利潤指扣除流轉稅及營業成本后的毛利潤;最終客戶是指標的公司提供的廣告服務最終服務接收方;直接客戶是指直接與標的公司簽約的最終服務接收方。(后同)
(d)主營業務指標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東汐廣告主營業務收入應全部來自媒體投放、代理及相關業務,包括但不限于該業務的前后端,策劃、顧問、制作等服務。
承諾期內,因東汐廣告未完成業績承諾指標而觸發霖漉投資的股份補償義務時,霖漉投資應補償股份數量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凈利潤率指標未實現時,當年應補償的股份數=(截至承諾期每期期末累計實現營業收入×6%-截至承諾期每期期末累計實際凈利潤)÷本次發行價格-針對該指標已補償股份數;
應收賬款周轉率指標未實現時,當年應補償股份數=【(當年營業收入÷當年應收賬款周轉率)-(當年營業收入÷3)】×借款利率÷本次發行價格。
應收賬款回收率指標未實現時,當年應補償股份數=(上年末應收賬款總額×90%-截至當年7月31日已收回應收賬款)×借款利率÷本次發行價格。
壞賬率指標未實現時,當年應補償股份數=(實際壞賬比率-0.2%)×當年應收賬款發生額÷本次發行價格。
全部股份解鎖前應收賬款回收率未達到95%時,應補償股份數=(承諾期內累計應收賬款總額×95%-截至解鎖前一個月末累計已收回應收賬款)×借款利率÷本次發行價格。
借款利率以華誼嘉信財務部規定的華誼嘉信下屬各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可接受借款利率為準。(下同)
當年成交客戶數量指標未實現時,當期應補償股份數量=(當期承諾客戶數量-當期實際客戶數量)÷當期承諾客戶數量×當期承諾凈利潤÷本次發行價格。
第一大最終客戶指標未實現時,當期應補償股份數量=(當期第一大最終客戶實際毛利潤占比-當期第一大最終客戶承諾毛利潤占比)÷當期第一大最終客戶承諾毛利潤占比×當期承諾凈利潤÷本次發行價格。
2、補償期滿再次對標的資產進行評估
(1)羅平鋅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002214.SZ)
泛華礦業承諾:在《盈利補償協議書》約定的補償期間屆滿(即2015年12月31日)后30日內,由上市公司聘請具有證券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德榮礦業和向榮礦業以201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的凈資產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泛華礦業無條件接受該評估結果。泛華礦業承諾,若兩家標的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之和扣除業績補償期間內(即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標的公司增資、減資、接受贈與以及利潤分配影響后的數值(下稱“標的公司期末調整后的價值”)小于此次并購標的公司作價(即人民幣630,000,000元),且小于金額的絕對值大于根據《盈利補償協議書》的約定已補償和/或應當補償的金額(下稱“補償期限內已補償金額”),則泛華礦業將另行以現金方式補償給上市公司。另需補償的現金金額=【此次并購標的公司作價(即人民幣 630,000,000元)-標的公司期末調整后的價值】-補償期限內已補償金額。
(五)補償期限
1、延長利潤補償期限至5年
(1)星輝車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300043.SZ)
本次重組業績承諾的承諾期為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 度。
2、推遲利潤補償期限
(1)羅平鋅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002214.SZ)
考慮到向榮礦業蘆茅林鉛鋅礦2017年才100%達產,為了避免給上市公司帶來風險,泛華礦業對向榮礦業蘆茅林鉛鋅礦2016-2017年的產量情況作出如下補充承諾。根據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興評報字[2013]第6-1 號《采礦權評估報告書》,蘆茅林鉛鋅礦2016年度、2017年度的產量預測數分別為40萬噸、50萬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預測數分別為 4,794.71萬元、5,402.78萬元。泛華礦業承諾:2016年度、2017年度蘆茅林鉛鋅礦經審計機構確認的實際產量分別不低于40萬噸、50 萬噸。若蘆茅林鉛鋅礦2016年度、2017 年度經審計機構確認的實際產量低于上述承諾值,泛華礦業將自羅平鋅電相應年度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方式向羅平鋅電作出補償。具體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第N年的補償金額=向榮礦業第N年的凈利潤預測數×(蘆茅林鉛鋅礦第N年的產量預測數-蘆茅林鉛鋅礦第N年的實際產量)÷蘆茅林鉛鋅礦第N年的產量預測數(其中,N=2016或2017)。
第二部分 股份鎖定
一、相關法律法規
(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1年8月修訂)
第四十五條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轉讓;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個月內不得轉讓:
1、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2、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3、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于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 個月。
(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07年9月)
第九條發行對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并經股東大會批準;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 個月內不得轉讓: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發行對象屬于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準批文后,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 個月內不得轉讓。
二、股份鎖定典型案例
相關法律法規對于鎖定期的規定只是最低要求,是實際交易方案中,對于交易對方在重大資產重組中的取得的上市的股份的鎖定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市公司的鎖定期安排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鎖定36個月或者更長;
(二)鎖定12個月;
(三)按照簡單百分比分期解公司名稱
(四)按照承諾利潤百分比分期解鎖;
在方案設計中,會綜合考慮各個利益主體的訴求,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對于鎖定期進行安排。
二、典型案例分析來自:IPO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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